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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四人行:“以法律保护文化遗产:意义、路径和实践” 对谈讲座成功举行

发布者:高杉 丁广宇 发布时间:2021-12-08 10:05:00 阅读量:
 

近年来,我国文物事业快速发展,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高。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运用法律保护文化遗产,日益成为中国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相关内容也是我系王晓琨副教授主讲《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课程的重要部分。


图一 讲座海报


2021年秋季(本学期)的课程,是为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所开设的,教学内容涉及文化遗产的概况、分类、分布、管理、保护、利用等内容。为了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们运用法律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12月2日晚上18:00—20:30,王晓琨副教授策划组织了一场文化遗产法学家+文物管理者+考古学者联合对谈式讲座。将日常教学活动与讲座相结合,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精彩的讲座内容与新颖的授课方式,令参与师生反响热烈。

本次讲座的主讲嘉宾王云霞教授,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所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法教席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三位对谈嘉宾分别是山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利用处处长白雪冰、湖北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张晓云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陈雅光。另外,还特别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学科带头人李梅田教授做点评发言。

课堂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形式,现场参加者包括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法学等不同专业同学。线上腾讯会议不仅有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法学等专业的同学参加,还吸引了不少从事文化遗产工作的专业人士以及各行各业对文化遗产有兴趣的社会公众,使得此次讲座具有跨界性和广泛性。

王晓琨副教授主持讲座,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实践中创造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化成果,保护文化遗产意义重大。法律是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保障,学习如何构建以法律保护文化遗产的路径并付诸实践是每个考古工作者的责任所在。


图二 王晓琨副教授主持


王云霞教授以“以法律保护文化遗产:意义、路径和实践”为题目进行专题讲座,从“什么是文化遗产”“为什么要用法律保护文化遗产”和“构建完善的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三个方面展开。王云霞教授首先明晰文化遗产、世界遗产、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记忆遗产及全球重要农业遗产等极易混淆的概念。接着,王云霞教授使用丰富的案例说明文化遗产对国家和民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不同主体对文化遗产均享有接近、享用和传承的权利且不同权益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因而通过法律保护文化遗产势在必行。王云霞教授着重阐述了我国如何建构更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如何通过法律保护文化遗产的路径问题。


图三 王云霞教授主讲


王云霞教授指出,《宪法》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根本法依据,而保护文化遗产的具体措施需要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加以落实。《文物保护法》是文物保护领域的基本立法,确立了受法律保护的文物的范围及文物保护的基本方针;规定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考古发掘管理、馆藏文物保护、民间文物收藏和交易、文物进出境管理等法律措施;明确了违反《文物保护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除此之外,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也不可忽视,这些法律文件共同搭建起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框架。最后,王云霞教授指出,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考古与法律领域的交流与互动,强化文化遗产保护法律责任,使法律保护文化遗产更具逻辑性和合理性。


图四 李梅田教授发言


李梅田教授发言时指出,以往考古工作者关注的侧重点聚焦于考古发掘、分析和具体的保护工作,今后更需要提高对法律保护层面的认识和思考。关于文化遗产法的研究在未来对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都是很重要的内容,并以阿富汗艾娜克遗址遭到破坏为例进行了阐释说明。因此,在文化遗产保护受到空前重视、中外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以及“一带一路”深入推进的今天,我们将会面临越来越多的文化遗产问题,尤其面临国际上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问题。由此他建议设立“对外文化遗产保护法”,拓宽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与领域。

在线上对谈环节,三位嘉宾分别介绍各地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情况。首先由山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利用处白雪冰处长发言。白处长交流和分享了山西省文物保护管理的问题和实践:一是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问题,提出应赋予所有权人知情权和受资助权;二是不可移动文物的利用问题,应探索管理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制度;三是长城保护权益问题,需要提高民众的保护意识,尽快推进土地确权方面的探索。

湖北省文物事业发展中心张晓云副主任以“关于依法构建中国考古管理体系的思考”为题进行发言,梳理了“考古管理”“考古工作”等相关概念,归纳出目前考古工作的五大方面:基建考古、大遗址考古、水下考古、涉外考古和文物保护项目中的考古。进而指出考古管理现存的法治性问题、组织性问题、研究性问题和话语权问题四方面问题。最后,他提出关于考古管理的构想与思考,认为考古管理需要与时俱进、加强研究,依法保护、依法管理、依法构建,系统性、综合性、多维度地构建考古管理体系。


图五 张晓云副主任线上演讲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陈雅光处长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在法律层面和行政管理层面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及“十四五”期间的未来工作规划。内蒙古自治区遗址众多,当地政府积极推动保护工作,出台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做好地方法规起草工作,组建马背文物保护队、驼峰文物保护队,起到很好的文物保护效果。未来在“十四五”期间及更长远的时间,要加强边疆考古,启动边疆治理体系研究,揭示、阐释、诠释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起源形成问题。



图六 陈雅光处长线上演讲


会末,同学们各抒己见与各位专家学者进行热烈的讨论。其间阿乐腾少浡同学提问,民居被认定为文物的争议点是什么,认定为文物后民居的所有权、继承权等权利是否会发生变化。王云霞教授解答称,民居的所有权、继承权等权利都不会改变,但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对文物保护、修缮的责任会变得十分重大,不能随意修葺、拆建,所以很多人对民居被认定为文物有排斥态度。因此,对文物所有权人的补偿应当在《文物保护法》中得到落实。


图七 阿乐腾少浡同学提问


最后,王晓琨副教授总结此次讲座的主要内容,表示各位专家学者提出的宝贵观点为如何用法律保护文化遗产提供了全新视角,再次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感谢,期待下一次的对话与交流。至此,“以法律保护文化遗产:意义、路径和实践”讲座顺利结束。

本次多学科参与的课堂活动,增进了考古文博与法学的跨学科交流,也推动了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的交流。本次活动向考古文博专业师生普及了我国文化遗产法律知识,使文博从业者与青年学生树立遵守文化遗产法律法规、通过法律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同时,通过文物保护理论界与实务界专家的对谈,高校师生更加生动地认识到我国文物行政部门为文物保护事业做出的探索,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我国文物保护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使理论研究具有更加深刻的“问题意识”,以指导我国文物保护实践。未来,人大考古将继续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法教席合作,加强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互动,共同推动文化遗产法治建设与文化遗产事业发展。



图八 讲座后的现场合影

文字:高杉 丁广宇

摄影:丁广宇 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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